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4764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学校简介: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坐落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空港大道25号,地处核心地段,交通便利,集航空、高铁、高速、城轨、省道“五位一体”的交通动脉。
学校占地面积1010亩,总建筑面积25.72万平方米,总投资人民币10亿元。学校目前共完成了21栋单体建筑建设,建成校舍面积21.46万平方米,涵盖教学、实训、运动、住宿、行政、图书等6个功能区建设。学校现有在校生13000人。
学校现设有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与渔业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商财经学院、公共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9个二级学院,设有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图书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3个教学教辅机构。开设有水产养殖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烹饪工艺与营养、大数据与会计等26个专业(方向),建设有校内专业实训基地18个,投入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600多万元,形成了农业、工科、管理、电子信息等多学科交叉互补的办学格局。
学校依托中国—东盟中心和北部湾经济区的地理优势,积极响应广西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科技兴农为己任,秉承“崇德尚学、精技为农”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立足广西,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突出农校姓农特色,努力将学校办成一所特色鲜明、在区内外和东盟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农类高等职业院校,为服务广西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七、学校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空港大道25号
八、学校网站:http://www.gxngy.cn/
九、招生网站:http://www.gxngy.cn/zsjy/zsxx.htm
十、咨询电话:0771—6600666、6600676
十一、监督电话:0771—6600671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全日制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招生对象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4〕189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六条 2025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gxngy.cn/zsjy/zsxx.htm
,下同)和“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下同)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广西教育厅审定为准。
第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最终学校的所有收费标准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住宿费:1050元 / 年·人(8人间)、1350元 / 年·人(6人间)。
(二)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0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三)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45元/人,体检费70元/人(2023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价格收取费用);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80元/人(2023学年医保缴费标准,仅供参考,按政府部门实际参保标准收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1 |
410401 |
水产养殖技术 |
3 |
6000 |
2 |
410401 |
水产养殖技术(现代设施养殖方向) |
3 |
6000 |
3 |
410401 |
水产养殖技术(种苗繁育方向) |
3 |
6000 |
4 |
410401 |
水产养殖技术(海水名特优品种养殖方向) |
3 |
6000 |
5 |
410105 |
园艺技术 |
3 |
6000 |
6 |
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3 |
6000 |
7 |
410106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3 |
6000 |
8 |
410303 |
畜牧兽医 |
3 |
6000 |
9 |
410303 |
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疾病防治方向) |
3 |
6000 |
10 |
410303 |
畜牧兽医(经济动物饲养) |
3 |
6000 |
11 |
410301 |
动物医学 |
3 |
6000 |
12 |
410305 |
宠物医疗技术 |
3 |
6000 |
13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3 |
7000 |
14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7000 |
15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管理会计方向) |
3 |
7000 |
16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7000 |
17 |
530810 |
供应链运营 |
3 |
7000 |
18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6500 |
19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7000 |
20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智慧农业网络服务方向) |
3 |
7000 |
21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7000 |
22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7500 |
23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车辆鉴定与评估方向) |
3 |
7500 |
24 |
500212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7500 |
25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7500 |
26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农村智能电气方向) |
3 |
7500 |
第三章 考生申报
第八条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3月8日18:00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九条 申报方法
我校是“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成员院校(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联盟测试线上申报方法如下: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点击“考试报名→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直接选择“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xngy.cn/),点击报名飘窗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第十条 缴费
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100元/人(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职业技术大学代章代收。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8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写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不予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第十一条 打印准考证
申报成功后,考生于2025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再次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四章 联合测试
第十二条 所有报考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
2025年3月23日14:30-16:00。
第十四条 测试方式
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请考生自备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第十五条 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试卷分三部分,每部分占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生可登录“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或“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查看模拟样题。
第十六条 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考试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点和考场由申报系统按照考生所在区域自动安排,具体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特殊专业要求
第十七条 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水产养殖技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宠物医疗技术10个专业高考体检结果中出现以下其中一种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等。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2003]3号文)执行。
第六章 成绩构成
第十九条 成绩构成
高职单招综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加分组成。
即: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 加分
一、文化素质成绩为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原始成绩之和(下同),每门满分100分,共30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标准化答题方式,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试卷分三部分,每部分占100分,满分300分。
第二十条 加分政策
一、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申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由联盟根据2025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的信息认定。 |
2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3 |
退役士兵考生 |
10分 |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加分; 2.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
说明:①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
二、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并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加分,于2025年3月18-29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s://www.gxzslm.cn/)公示。
第二十一条 成绩查询与排序
一、成绩查询
报读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后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成绩一分一档表,该成绩作为我校录取依据。
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测试总成绩低于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不予录取。
二、排序规则
高职单招按以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①总成绩,②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③文化素质成绩,④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⑤语文科成绩,⑥数学科成绩,⑦外语科成绩。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二十二条 已参加“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25年4月11日10:00至1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设置征集志愿,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于2025年4月24日10:00至25日10:00再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类型招生计划数情况,按比例划定各类型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第二十三条 志愿填报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首次登录时,根据系统登录提示登录系统,成功登陆后须按照提示完善基本信息。
高职单招批,实行平行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填报20个专业,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第八章 录 取
第二十四条 投档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3日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7日
最终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原则如下:
一、我校采取“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将进档考生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本简章的成绩排序规则执行)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如所有专业志愿均检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至还有剩余计划的专业。若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不参加联合测试、成绩为零或总成绩未达广西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四、根据招生专业计划缺额和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经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同意后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第二十六条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2025年4月28日前,在“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5年底。
第二十七条 我校于8月将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不要随意更改高考报名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码、姓名、地址。
第二十八条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获得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专科层次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第二十九条 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重点提示 |
2月20日9:00至 3月8日18:00 |
网上申报、缴费 |
1.申报: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点击“考试报名→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直接选择“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xngy.cn/),点击报名飘窗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2.缴费: 通过“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提供的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缴费截止时间:3月8日18:00。报考费100元/人。 |
2月20日9:00至 3月8日18:00 |
加分资格申报 |
考生完成测试申报后,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3月20日9:00至 3月23日9:00 |
打印 准考证 |
报名成功后,考生于2025年3月20日9:00-3月23日9:0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
3月23日14:30-16:00 |
单招职业适应性测试 |
1.单招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测试内容: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测试均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2.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 |
4月1日后 |
成绩 查询 |
报读我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日后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点击进入“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申报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成绩一分一档表,该成绩作为我校录取依据。 |
4月11日 至 4月13日 |
填报 志愿 |
考生于2025年4月11日10:00至13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4日至25日参加志愿征集,具体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
4月17日 至 4月27日 |
录取 (含征集志愿) |
正式投档录取时间为 4月17日至23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 |
4月28日 |
公示 录取名单 |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查询录取状态。 按广西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获得正式录取后一律不予退档换录取。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及录取。获得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其他分类招生录取。 |
8月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
9月 |
新生 报到 |
新生根据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简章通过“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简章由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2.2025年广西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非联盟成员院校名单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25年3月17日